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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党课宣讲稿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5 月 1 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深刻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我们党历来重视信访工作,注重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信访工作开展。党的*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需要,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
《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系统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成果。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大以来,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使我们党对信访工作规律
性认识上升到新的高度,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条例》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有利于充分发挥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显著优势,有利于信访工作更好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战略举措。党的*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国信访工作呈现出一系列积极可喜变化,信访总量和结构出现历史性转变。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当前经济社会面临许多新的风险挑战,很多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各类风险的跨界性、关联性、穿透性、放大性显著增强,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信访干部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全面提升。指出,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格局作出明确界定,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新时代的凝练和升华。指出,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条例》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
切联系,通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构建机制、完善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是《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信访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明确提出信访工作要坚守人民情怀,彰显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指明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
《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与政治文明建设密切相关。党的*届*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条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通过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法治保障,能够使民情民智更加有效汇集、解决问题更加快捷高效、服务决策更加及时精准。《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评估政策得失、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有效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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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条例》共 6 章 50 条,分为总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以及附则。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学习贯彻《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也是信访工作政治性的鲜明体现。《条例》总则部分,着重阐述了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三个重要”的定位,深
刻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根本属性,阐明了信访工作承载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民主监督等重要功能;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实现了信访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五项应当遵循的原则,阐明了信访工作的鲜明特色、价值追求、重要保障、基本方法和治本之策。这些规定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明确了总纲领和总要求。
《条例》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明确党中央从政治引领、工作遵循、组织保证等三个方面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要求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最重要、最突出、最关键的位置,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积极构建完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信访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条例》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党委统一领导是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根本保证;政府组织落实是牵头组织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党委的部署要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是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信访部门推动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作用;各方齐抓共管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形成化解矛盾合力的必然要求。
五个方面有机联系,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条例》首次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并对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规范要求。贯彻落实《条例》,要把构建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压实
各方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好统一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的责任,增强领导信访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协同性。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规范和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具体反映,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成因错综复杂。解决信访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条例》从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角度,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既明确了统一要求,又兼顾了不同机关、单位的特殊性。个人和组织向各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后,各机关、单位受理办理时,要区分建议意见、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等不同事项类别分类处理。《条例》对建议意见类事项、检举控告类事项分别作出专门规定,将申诉求决类事项区分为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程序、仲裁程序、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程序、行政程序、依法履职程序、兜底程序等六种情形,分别规定办理方式。对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作出特殊规定,强调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告知和处理。
同时,强调要坚持多元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结果。构建完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条例》围绕谁来监督、
怎么监督,追谁的责、怎么追责,构建起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系。强调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 2 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在强化党委和政府监督方面,从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三个层面,对信访督查的主体、内容作出规定;要求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在强化信访部门督查方面,明确要求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在强化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方面,分别规定了引发问题责任、登记转送交办责任、受理问题责任、处理问题责任和其他责任。在信访人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对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六个不得”的行为明确了处理方式和依据,同时对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以及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处理作出规定,强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贯彻落实《条例》,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履职担当尽责,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着力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指出,要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做好信访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面对信访工作新情况新挑战,提高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素质至关重要。《条例》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应当担负的重要职责,总结和固化了领导干部阅办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突出问题等制度改革成果,有效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条例》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履行的七项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条例》,
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能力,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工作抓手。
三、切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一要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贯彻执行《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政法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衔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二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着力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地方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和政府组织落实制度,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完善责任体系,通过组织推动、督查考核等方法,把“党政同责、一岗 2 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形成层层落责、全面覆盖、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加强信访部门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
三要加强培训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见效。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能够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推进《条例》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
月活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宣讲,送《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结合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宣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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