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机关类xx局会议会风监督检查制度怎么写,供大家参考。
行政机关类 x xx 局
会议会风监督检查制度
为严格会议纪律、端正会风,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党委、省人民政府会议会风监督检查办法》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局名义召开、本系统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含视频会议)。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以局名义召开的由办公室主办的会议,由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2、以局名义召开的由机关相关科室主办的会议,由主办科室负责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进行抽查。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每次召开大型会议,主办科室要主动提前 1 天以上告知办公室。
2、每次抽查,主办科室要分别派 1-2 人到会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
3、要求各县局、直属技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的,如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书面或电话向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并告知主办科室,同时派副职领导出席。
4、机关各科室参会人员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由各科室提前向会议主办科室请假。
第五条
工作程序
1、负责抽查的人员要在每次开会前到达会场,采取如下方法对会风进行监督、检查。
2、会议出席情况的检查。根据会务工作人员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核对会议签到表。会议主办科室将经批准请假人员、未请假缺席人员、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人员、迟到人员记录、汇总后交给办公室备案。
3、会议现场秩序的检查。进入会场巡视,发现早退的,要记录在案。发现有如下行为之一者,要进行规劝,并记录在案:
(1)未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 (2)大声喧哗; (3)打瞌睡; (4)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 (5)未按会议规定着装; (6)违反会议的其他有关要求。
4、会议安排有讨论的,应到讨论地点进行检查。
5、对会风的检(抽)查结果,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行政事务督查报告中统一向局党组报告;并责成违反会议有关规定而被通报部门、单位及人员认真整改并做出书面检查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相关文件依据
1、《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2、《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委、省人民政府会议会风监督检查办法〉 的通知》(厅发〔20xx〕xx 号)
3、《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
格会议纪律端正会风的通知》(x 办发〔20xx〕xx 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改进会风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四个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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