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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 数字供销”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印发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增强数字经济在促进消费、服务民生、乡村振兴、活跃流通等方面的带动能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供销”应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数字供销”示范市为目标,强化“数字供销”对“五个供销”引领驱动能力,聚焦“十大工程”建设,打通链条、升级服务、健全体系、创新运营,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融合化、体系化、市场化“数字供销”应用体系,为全区供销系统创新发展、先行先试树立典范,积极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 全面建成服务城乡、协同高效、融合发展的网点体系、运营体系、供应链体系和线上线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形成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数字供销”应用体系。电子商务对乡村振兴、便民惠民、城乡流通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力争到 2025 年实现“两网一平台”规范运营、协同服务、市场化发展,建成县级运营中心 4 个、乡级综合服务站 20 个、村级服务网点 100 个,打造数字化特色平台 10 个、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5 个、“三位一体”示范平台 1 个,培育新增为农服务主体 30 家、新型经营主体 40 家,实现仓储物流交易额 3 亿元、“供销云”交易额 10 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 40 万亩。
(三)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建立健全全市“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统一领导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运营协调,强化要素赋能,汇聚推进合力。发挥财政领投示范作用,吸引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各县(市)区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示范区建设,突出载体特色、项目特色、产业特色和发展特色。通过多载体协同、多主体聚集、多业态融合、多模式发展,全力打造特色产业体系。
坚持市场运营、创新发展。以市场化发展为导向,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协同化发展,推动“数字供销”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优化产业链,提升服务链,带动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
坚持有机衔接、协同联动。加强“数字供销”与数字政府等关联平台对接融合,共建共享信息网络,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构建上下衔接、左右联动的应用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组织管理效能,全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平台赋能应用,增强“ 数字供销” 发展动能 1. 构建供销大数据应用体系。依托商贸流通企业、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等主体,结合“电商产业直播公共服务平台”,全力做好“数字供销”农事服务平台、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等承接运营工作。完善运营制度,跟进业绩考核,加强关联平台对接融合和上下联动发展,努力实现“两网一平台”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鼓励各运营主体间通过供应链协同、服务链聚合和产业链协作等方式加强合作,培育打造行业运营商,提升供销云融合发展能力。支持县(市)区供销社社有企业牵头组建本地区综合服务商,提高运营能级,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和产业特色的供销大数据应用体系。到 2025 年,实现“两网一平台”规范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供销云”交易额达到 10 亿元。
2. 打造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体系。以“数字供销”便民综合服务平台、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电商平台等为抓手,以社区终端网点和乡村综合站点为支撑,大力开展面向城乡居民和各类涉农经营主体的农产品电商、家政便民、生鲜宅配、供应链集成等多元化服务。推动服务网络向社区乡村延伸下沉,服务品质向高端化、多样化升级,实现终端网点和为农服务全覆盖,努力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数字供销”牵引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到 2025 年,培育新增为农服务主体 30 家,建成直连农户、直达市民、功能完善、高效衔接的协同服务体系。
(二)
优化完善载体网络,提升“ 数字供销” 承载能力 3. 优化社区蔬菜直销店功能布局。按照社区蔬菜直销店建设要求,推进社区蔬菜直销店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升级,完善配套功能,形成统一品牌。对新建居民小区或公益性销售网点缺失的小区,通过新建、评估回购、租赁设置等方式解决,加快新建进度,健全监管体系,优化网点布局,为社区蔬菜直销店扩大供给提供有效支撑。
4. 完善现代仓储物流配送网络。鼓励电商快递、骨干连锁商超企业加大社区终端服务网点布设力度,全力实现主要公共场所和成熟社区全覆盖。依托供销系统仓储资源,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加大县(市)区快递分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提升快递物流集散能力。在产业聚集、交通便利的特色村镇,跟进建设一批标准化农产品集散中心、云仓分中心、冷链仓储设施,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加快现有电商服务站、快递服务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布局优化和功能整合进度,共享共建资源网络,努力实现多站合一、一站多能,全力提升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承载能力。到 2025 年,建成 120 个综合服务网点。
(三)加快供应链聚集协同,提高“ 数字供销” 流通效率 5. 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快贺兰电商物流园等园区标准化改造升级,打造电商快递协同发展聚集载体。完善现有双创载体仓储物流、快件收发、直播带货配套功能,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支持电商、快递企业通过共享仓储、联合经营、供应链协作等方式,
开展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采购、仓储、展示、销售、配送一体化服务,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鼓励电商、快递企业通过参与社区蔬菜直销店、家政服务便民市场和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专业合作社、社区网点、电商服务站提供网订店取、统仓统配、预约上门等特色服务,促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共享共用,实现双向融合发展。到 2025 年,打造电商快递协同发展载体 2 个。
6.。
积极发展一体化集约配送服务。鼓励骨干连锁商超、电商快递、农产品流通等企业,利用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仓储物流配送平台和企业自有平台,为批发市场、中小门店、电商服务站等终端网点提供点对点精准配送服务,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引导快递、物流等企业间通过整合运能、联收联投、共享配送等方式,为城乡站点提供就近化、集约化双向配送服务,提高综合效益。支持社区蔬菜直销店运营企业、生鲜宅配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股权合作等方式,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提供集采集配、冷链物流等同城配送服务,打造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等智慧供应链集成示范平台,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到 2025 年,实现仓储物流交易额 3 亿元。
(四)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打造“ 数字供销” 示范品牌 7. 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和产业龙头企业等大力发展社区团购、网订店取等 o2o 便民电商和跨境电商,带动新零售、“微生活”“云社区”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社区蔬菜直销店和家政便民
服务市场运营主体通过搭建线上服务平台,积极发展蔬菜果品、家政康养等特色服务,完善便民消费网络。引导农户、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托“数字供销”“供销 e 家”和直播基地,加快发展枸杞、长枣等特色农产品直播电商、短视频营销、线上消费等新场景、新应用,推广“农户 合作社 基地 平台 消费者”发展模式。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企业通过开发网购小程序、搭建供应链服务平台、利用第三方平台等方式,积极发展“云逛街”“线上引流 实体消费”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到 2025 年,培育打造 10 个数字化特色平台。
8. 打造“ 数字供销” 示范品牌。以实施“区域品牌 特色品牌”发展战略为导向,深挖产品特色和卖点产品,做大做强“灵武长枣”“贺兰红”等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推进在国内主要城市和知名电商平台设立名特优农产品专卖店、旗舰店等销售网点,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做活做靓特色品牌为重点,提升终端配送效率,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增强消费美誉度。加强有机大米、绿色蔬菜等小品类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申报、认证和注册工作,培育打造“数字供销”示范品牌。到2025 年,建设名特优农产品销售网点 3 个,培育打造特色品牌 5 个。
(五)提高数字农业应用能力,完善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体系 9. 提高农业数字化应用能力。以数字化农事服务平台为抓手,面向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农资销售、庄稼医院、测土配方等专业化服务,提高数字化农事农资服务能力。加大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特色养殖、
优质瓜菜等产业融合应用力度,搭建基于种植养殖、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平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销售应用推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生产经营效率,打造现代农业示范标杆。到 2025 年,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 家,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5 家以上。
10.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精细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发展要求,以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为抓手,扩大有机大米、绿色瓜菜、葡萄酒等农产品“合格证”监测、认证范围,强化生产、流通、销售关键环节应用监管,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培育打造绿色品牌。引导特色种养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新三品一标”认证,扶持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努力实现源头可追溯、安全可预警、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到 2025 年,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5 个,培育“新三品一标”认证企业 5 个。
(六)推进“ 三位一体” 合作试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11. 壮大新型基层组织规模。以深化供销行业综合改革为主线,通过土地入股、联营联销、股权合作等方式,拓展吸纳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基层组织规模。加快组建农民联合社、产业联合体等发展共同体,
培育发展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到 2025 年,恢复新建 20 个基层合作社,培育新增 40 家新型经营主体。
12. 打造“ 三位一体” 示范平台。以智慧供应链、电子商务、为农聚合服务等平台为核心,通过拓展服务主体、壮大商户规模、加快供应链协同集成等方式,推动建设以便民惠民、服务民生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综合示范平台。积极发展社区团购、即时配送、联耕联种等聚合服务,提升“两网一平台”融合发展能力。到 2025 年,打造“三位一体”综合示范平台 1 个。
13. 加强金融赋能支撑。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导向,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方式,为涉农经营主体和运营主体等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示范领投作用,吸引撬动银行、产业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企业资本,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股权合作、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赋能平台发展、供应链协同和企业发展,提升金融助农增收服务能力。
14. 提升行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加大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数字社务应用力度,鼓励基层合作社和参股企业利用数字社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办公和经营管理数字化应用,切实提升行业组织管理效能和生产经营效率。到 2025 年,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数字化办公全覆盖,开展跨层级线上业务监管 。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提高“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全市“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数字供销”建设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任务分工、经费筹措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数字供销”建设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数字供销”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张海峰、刘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联系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推进“数字供销”方案实施;组织安排“数字供销”工作会议、活动,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报送工作信息;推进“数字供销”规划制定,检查指导“数字供销”方案落实情况,协助市政府对各成员单位、运营主体、县(市)区推进落实“数字供销”工作情况进行督办考核等。
(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要求,市财政局要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数字供销”示范市建设。市供销、商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人才和项目支持,吸
引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示范市建设,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运营能级和创新能力。同时,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凝心聚力,形成推进合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数字供销”示范市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完善月度调度、季度总结、年度督办考核机制。对各单位、运营主体、县(市)区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县(市)区考核范围和次年项目、资金安排参考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思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取得成效和有效举措,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积极开展各类农商对接、农网对接、专题展会、企业沙龙等主题活动,提升行业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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