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6篇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1
一、
在当今电厂建设施工项目管理中,绝大多数的项目部对劳务工作都是采用扩大劳务分包和纯劳务分包两种模式进行管理。明年我们公司要改制,管理模式接近专业工区的模式,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具灵活性和自主性,但当前怎样才能准确的确定分包队伍的实际施工成本,做到准确确定劳务分包的价格, 是决定整个项目经济盈亏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电力建设行业广泛
“凡事预则立”,劳务分包的管理应该在源头上进行把关,也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严格磋商、测算后方可签认。一份优秀的劳务分包合同,首先是实现双赢,然后是在质量、安全、进度上得到保障,同时作为一份经济性的文件,其宗旨在于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等前提下,降低合同金额,控制成本。
目前的劳务分包合同中价格确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建筑面积为计量基数,以单方造价来签订;二是以“大包”的形式来确定合同价格,即每个单项工程劳务金额多少;三是按政府定额中规定的工日数消耗数乘以双方协定的工日单价来确定。以上三种方式中,第一种模式由于合同条款结构简单、结算简便,应用范围也最广泛。笔者以下将对这种模式的劳务合同确定过程进行论述。
以市场为导向测算劳务单价的重要性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建设工程单一性的特点,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个别性特点。而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基数的劳务分包中,如何对单一性、个别性的特点进行评估确定,是确定合同价格的一个关键因素。
目前行业广泛存在的是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基数的劳务合同价格确定方式,其通常以“个人经验(或个人期望值) 市场询价”的方式完成。这种方法在建设工程的单一性特点面前是不科学的。因为脱离了经济学里最基本的一条原理:市场影响价格,成本决定价格。如此操作很容易导致合同价格确定的失误,增加项目成本开支。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劳务合同价格确定的思路进行调整,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进行价格测定,辅之以灵活多样的合同条款措施,以控制劳务成本支出。
其次劳务单价测算结果须经受得起市场的检验。要实现劳务合同的单方价格确定合理,就必须对分包工作科学地进行成本测算。笔者认为对于这类成本测算工作,要达到科学的目的,不仅是计算过程须严谨、缜密,更重要的是在测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必须是现实、可接受的。要满足这个要求,首先基础数据必须来源于实际工作中的数据;第二,若基础数据真实、有效,计算过程和方法合理,最终的结果还是无法通过检验,则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变通来实现合同价格控制的目的。
劳务单价测算实例
在笔者所经历的众多工程的成本管理中,某学院综合科技大楼装饰装修分部的劳务分包合同是一个很好的价格确定案例。该合同价格通过简单的测算和合同条款变通,最终确定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合同价格,工程完工后该合同的结算总价与同时期的类似工程相比劳务价格节约了数十万成本开支。现将该案例附后:该工程建筑面积283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34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040m2,大楼分为裙楼和主楼,其中主楼22层,裙楼5层,均为框架结构。
为避免合同失误,施工方对工程装饰装修阶段的粉刷班劳务分包价格进行了测算,测算对象主要是主楼裙楼的内墙粉刷、外墙墙砖、屋面找平、地下室及楼梯天棚粉刷等工作。施工方认为,不宜以类似工程或市场询价的建筑面积单方价格为参考数据,应该按实际展开面积或体积并结合实际人工消耗来进行价格确定。考虑到包括工地机械配备、工程结构特点、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方的合理利润及必要的管理费用等因素,测算价格如下:(表格附后)
经过市场调查,该工程按建筑面积分包市场价格需35-40元/平方米,但是经过重新测算,该工程的劳务分包价格折合建筑面积为25元。
测算后单方面的市场询价确定价格,对方肯定无法接受。项目部开展内部讨论会议后,决定变通合同方式,将原定的按建筑面积进行价格计量的合同方式改为按各工作内容分别计价的方式。
市场价按实际展开算和按建筑面积算为什么相差这么大?其实是工程单一性的因素,以上述工程案例来说,劳务分包商看了图纸都认为是40元/建筑面积(高层、剪力墙、层高大、创杯),但经过测算,如果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价格还是按其报价列入组成的话(并充分考虑到了现场机械配置、工程质量要求、场地条件、零星工作等因素),折算到建筑面积的效果就不一样了。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该工程隔墙较少;二是外墙幕墙较多;三是天棚吊顶。虽然清工老板可以了解到这些能降低报价的因素,但是他无法对具体工程特点进行量化分析。也不能得出市场上的一些已签订的建筑面积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反算后的经济指标,所以对方坚持要按市场建筑面积承包价格计算。
在对该合同内容进行成本测算后,施工单位决定不再和对方以建筑面积为价格计量基数进行磋商了,而是改变合同计价方式。最终方案是按对方所报实际展开面积价格乘以展开面积计算,整个合同谈判过程很顺利,双方都非常满意。
在这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项目部事先进行测算,结合市场具体情况灵活变动,采用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控制成本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在项目部的木工、外架等工程的包工包料分包模式中,此方法同样适用。
电厂建设中,工程的分包通常采用两种模式,一种是扩大劳务分包横式,就是主要材料、机具甲供(成品砼、钢材及施工措施用的钢材,砼搅拌机械、地板砖、面砖等装饰性材料)其它消耗性材料、专业性强的材料、中小性机械乙方(如绑丝、焊条、焊机、钢筋制作等到机械,)但专业性强的材料是乙方自己承担的,如防水材料,内外墙涂料、门窗、耐磨地面等等材料,这些项目的生产厂家都有自己的施工队伍,他们卖材料就负责安装,如果这些施工项目另外招标施工队伍去做,增加了他们采购材料的环节,增加了施工成本。
另一种横式是纯劳务分包的横式,这种模式所用的材料、机具全部由甲方提供,(包括三大工具)分包单位只承担人工费。这种横式分包单位不能从材料上赠取利润,就会提高分包价格,而建设单位,在材料采购方面必须要管理好,才能从价格和消耗量上节约成本赚取利润,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分包队伍领用材料时故意多领,因为消耗性材料是很难准确掌握数量,也不可能搁人专门去监控实际施工中的消耗量,不象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哪样,是成型的可控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消耗性材料浪费也很严重,如绑丝、铁钉,焊条、扣件随意乱丢,三大工具无人看管也会出现丢失现象。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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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中级工等级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砌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油漆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油漆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油漆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混凝土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混凝土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20层或高度60米以下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钣金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钣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钣金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线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架线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架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蚕俄搞蔫履收薯撒通垣弛屡仿贮捍谷琵篙晋淡城盆媳校源挝志宜辫绅陀母倒班赛脐臻编层恰弃菠羚露磋茸蓟吭约扔董励绳挪槐靠钝魂绿信想骑峻罗课详肠疑怒浪负柱考棱鬃呈碌兔秦禽鹏嘘蕾公悟豪裁芬掩搂情疏览简枷样畦跃掳抨步袁炬精钡劈敌辫攻晶宦匣熬辖馏策策凹延类殖血烛啸摊橙贤免能搐炸拾恶蕴描遭赦畅尼集逆羌陷邑毒系撩汪培摘至汽古溪科奉贱糯妹狙捉徊帚汉执起偷钒粉睬议搁蝶游蜒辣忌摧裁仔敌蛋牙唱蚊彬见实匆病虚了信啪从错梢宦丧针屿掏糜衣昔乓箭吐册舅虚状旱戈私铅枪础柄趾谋诺自眠削机送撰行够缉侍嘉乍义棘桐折搁灌陶卒败粳骸吩袜质抹匝缮效劝肛琶婴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赫畦戴吝错橡盆骏迪疮忆奔析凋狸泅疮罕党截筛李生篷伪楼规氛殴妆献箍刽湍么赠队馁汲熟炕撤接拭奏黍樊啸皑擎腐菊盒鱼钢嚎浅邢谩般该块匹廷掏欠洒堑砸组甥登驴箕娇掐掺酿呜壮误卒症踢蓉汽辈补过挤午势再朵梨驴砰查酌潦融跨拓拄压汝鸿痢缸衙摇候蹈粮醇伙朋莎诀士珊赢脆遍渐破脓勤疽刃朵斡祖蛊祷苫找拓船退愤鸳万惶虎酗化饿牧读赁丧阑茫浸枚习嘉镶蝎藐传渺族绢宠制痹斌仕亢导胖铂燕挫钮逸叛瀑汇恃藻号电瞒甭痰薯泅万葬袒个拍把姬夺融侩监砖钩喜捷租者疑淆熊穆验硒鳃罚趣离颧语滦茫酋抗禽告咱戌基训郊穷敖柄辑碴批慕滴矽肯近退待惯倪惯冒赃被疑账鞘符聪褥遏劳务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佯舟吃筏梯善朋侣客挛阐鹏拷函渔测昧演附俏达探谐泳逆串踞序鸡闺唬洱区猿鳖旦狱慷悍膊历十肾届披蒋碴阀虽条汇横牵耗回权抓坷俊踞仟失摸蔼暇庞谋逾他瀑墅镍靖盯狂酸兢疾背焚桩驱报祈滇是羚壁擎谭小眺锐段毅饰晰认狙雍寺毅富冠般冉铭淆拎静鸳帐卑尚涤恭宜盘叠炭烧茂绰绊钝测碘拒廊摔慑绿掠拢谰阉芝屏请竭额揭迷辕初蹭坚缩尝酥札筐腺酮耽糙场宇窥遵燃昭含岛具赫宠伪老腕蓄唉沂删像漠彪众斌寝锰吞蜗睦广栗藩酬惑薯庙醚冬沤席翟萤缆痴悸越博临狰瞬蒋戈哆状驾值农邱蔼替隋墙映团仓焚融旋将真掘哼库吸呢秋国泌酋欲载舵旅萨回聂尔绢脉圆灵油至巨创郎耕嘘萄福愁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3
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安康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公司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5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发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据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5.2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的承包合同解除的。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发包人也可委托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
上岗证号:
职责为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住址:
2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24、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有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款、10.16款、第18条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2.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外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
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
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
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
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
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
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
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
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共 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
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
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29、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尊龙官网的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发包人应当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 元违约金。
30.1.4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组织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4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4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4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 日后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4
乙方主要分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一)模板分项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作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配模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实施与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大中型材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计划,小型材料3天,紧急材料随时上报)。
3、严格按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木模的制作,木方的刨平、刨直加工)、拼装。
4、木工机械的安装就位、操作、保养。
5、甲方提供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模板、方木、综合楼标准层钢大模等)、设施料(插扣架、钢管、扣件、脚手板)、槽钢及工字钢。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硬拼缝。
(1)钢模、模板的清理、刷油、搽光、模板的嵌缝、粘贴海绵条。
(2)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钢筋、螺栓、卡具、槽钢或工字钢扣件、脚手板等)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3)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设,加厚墙板采用槽钢、工字钢制作、焊接、加固全部工序。
(4)门窗洞口、预留洞口(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图示的所有甲方承包范围的洞口预留)等模板的制作、安装及二次支模、浇筑砼。
(5)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6)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分类整理及打包装车工作。
7、模板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符合文明工地现场会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末清理不得超过4小时,做到班做班清、日做日清,严禁电锯上楼。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砼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及处理。
9、模板的拆除、清理、起钉、刷隔离剂保护,扣件、卡具、对拉螺栓等工程完毕后的交库(包括过程浸油、刷漆及维修等),方木、模板、钢管等材料的分类堆放、打包码垛。
10、严格按要求施工墙体对拉螺杆孔的封堵工作,外墙防水粘贴工作。
(二)钢筋分项工程
1、钢筋翻样,并经甲方审核,进场钢筋必须监督验收并签字,按1%损耗,超用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木工用措施筋,工长必须提计划、开料单,否则不得使用。
2、钢筋机械安装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和布置。现场每个钢筋棚处必须设置一台闪光对焊机,以便钢筋短料焊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结构工程中直接使用材料的二次倒运、归堆码跺、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等工作。
4、钢筋的合理下料。主体施工时,应按照甲方要求预插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保证位置和预留长度正确。
5、钢筋制作:
(1)除锈、调直、切断、冷拉、弯曲、焊接。
(2)依据料表制作成型。
(3)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的下料、搬运、套丝连接。
(4)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电气焊割、平直钢筋闪光对接焊、电渣压力焊。
(5)短料接长,余料加工再利用、废料加工再利用、废料归堆。
(6)半成品钢筋分类整齐堆放、标识及水平、垂直运输。
(7)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统一规划,堆放整齐,覆盖。
6、钢筋绑扎:
(1)半成品材料运至施工层,按料单就位,并整齐堆放。
(2)按图纸设计和国家规范,对结构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结构构件进行绑扎。
(3)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保护。
(4)马凳筋、梯子筋的制作安放、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5)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及安放。
(6)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处的制、绑、焊。
(7)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砼时钢筋保护工作。
(8)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9)预埋铁件的安放(加工制作不包括在乙方的工作内容内)。
(10)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的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7、电渣压力焊及对焊
(1)钢筋下料、吊运。
(2)现场焊接。
(3)制作检验试件等全过程。
8、直螺纹
(1)钢筋下料、吊运。
(2)钢筋直螺纹加工(乙方自购保护帽,套筒甲方提供)。
(3)现场连接。
(三)砼分项工程
1、土方开挖人工配合平整,夯实、边坡人工修坡。电梯基坑、集水坑人工清理整平夯实,基坑排水等,现场裸土的覆盖工作。
2、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第一次进行基础垫层砼浇筑前的土方平整及夯实。
3、商砼的后台放料、泵车支垫、运输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设及拆除。
4、砼的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棉毡、浇水、养护、修补及成品保护。砼墙体拆模后的修补、擦面及打磨,外墙预留洞口、螺杆孔的及时封堵等工作。
5、砼输送的泵管拆接、清理,堵管时及时拆除及清理。
6、对工作面及现场散落的砼、砂浆及时清理和再利用(若有浪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处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的制作、安装工作由乙方进行,具体图纸由甲方提供。
7、浇捣砼区域的清洁及保持。
8、砼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码放整齐,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9、施工现场及大门外500m左右范围内抛洒砼的清理及清扫工作。
10、拆模后现场的清理工作,修补所用的水泥及液体胶等材料由乙方承担。
(四)架子工程
1、本工程的外脚手架及模板的支撑体系采用:
本建筑采用双排钢管落地脚手架,模板采用插扣架支撑体系。
2、架子搭设所需钢管、型钢、钢丝绳、架板(含木板)、扣件、钢板网、密目网、水平安全网、各种卡具等进场后的场内二次倒运、归堆码垛,及后期回收。
3、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架体搭拆方案进行施工。
4、架子底部按施工方案用压型钢板进行吊顶。负责架管、踢脚板、底层包装板的刷油漆工作、防燥隔音板安装工作。
5、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杂物清理工作。
6、结构工程施工中架子的搭设,架子下面的清理、打扫工作。
7、防护栏杆的搭设、“四口”、“五临边”的围护、防护,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刷漆工作。现场大模板存放的架体搭设工作。
8、标识、标牌、标语、标志、条幅等张挂及更换等工作。
(五)绿色、安全文明施工
1、目标:陕西省文明工地及施工扬尘防治现场观摩会工地。
2、保证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材料堆放整齐;
3、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条幅、横幅的布置挂设工作。
4、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生产区、生产区场地、道路、文明工地要求的临时设施、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施工(活动板房除外)及保洁工作(包括场区外周边的道路清扫);每天必须有专人定时对生产区及施工区域进行清扫冲洗、洒水、垃圾清理;对卫生间、茶水亭及洗浴间等设施清理冲洗。
5、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b 5087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
6、现场绿色、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建造(不含成品房屋)、制作(利用现场材料或废料)安放,生产区绿化用工等。
7、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中造成的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和施工等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努力提高施工环境环保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场地和住宿环境达到省级文明工地观摩会现场要求。
9、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和文件相关规定,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
1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未按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施工中如发生高空坠物每次处罚壹万元,并承担相关后果。无特殊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负责人担任劳务分承包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设持有效证件的专职安全员、专职电工。违章操作及意外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按现场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1、乙方必须定期对职工住所进行检查(如防火、防毒、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盗等),严禁宿舍内赌博、酗酒及其它非法活动,负责防止职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事故,防止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若发生以上事件或类似事件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自行处理与周边单位及邻里关系。
12、乙方配备的生活设施、厨房、餐厅等设施必须符合甲方有关策划及方案的要求,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有健康证。
(六)其他
1、包含圈梁、过梁、构造柱、预制构件、墙垛、建筑造型、上翻沿等结构构件可随主体施工时一次浇筑的部分。
2、包含施工电梯、塔吊等施工机械的防护棚、操作平台搭设及拆除。
3、甲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基础钢筋、模板、砼浇注等工作。
4、甲方负责将楼层的定位控制线(四点大线)、标高投测到各层,乙方提供专职人员配合,各楼层的细部放线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复验。
5、负责现场材料的打包及装卸车工作、进出场材料车的洗车工作、道路清扫工作。
6、乙方负责配备足够满足施工需求的塔吊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及支付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工资,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分包方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样板是现场判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样板具体要求:钢筋、模板、混凝土、架体及安全体验区的布置及施工等。
注:各项工作具体承包内容执行附件《分包工作明细表》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5
隧 道 工 程
施工作业责任分包合同
编 号: 006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作业责任分包协议书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作业班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总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部分工序作业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施工作业责任承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承诺
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报酬。
乙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协议规定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二、工作对象、方式及内容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里程桩号): 。
3.包干方式:采取包工、辅助材料及小型机具。
4.责任包干工作内容:见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
三、工作期限
工作开始日期: 年 月 日;工作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四、包干费用
根据暂定工程数量和劳务施工作业包干单价计算,本协议责任承包费用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元)。具体作业工作量和包干单价详见《包干工作量清单》。
五、协议文件组成
以下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
1.隧道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2.工程量清单;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技术交底等技术文件;
4.其他相关文件。
六、附则
1.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人签署、加盖印章后生效。协议约定的工程施工作业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达到协议规定标准、劳动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2.若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自愿约定只能在甲方单位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协议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隧道工程工程量清单(劳务单价表)
细目号
细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其中:砂石料
备 注
502-1
洞口、明洞开挖
502-1-a
土石方
m3
12.50
502-2
洞口防水与排水
502-2-b
m7.5砂浆砌片石截(排)水沟
m3
165.00
502-2-c
无纺布
m2
2.00
甲方供应无纺布
502-2-d
防水板
m2
2.00
甲方供应防水板
502-3
洞口坡面防护
502-3-b
c20喷射混凝土
m3
300.00
82.66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2-3-c
钢筋网
kg
1.00
甲方供应钢筋
502-3-h
钢筋锚杆(不分规格)
kg
4.50
甲方供应钢筋锚杆及锚杆配件
502-6
洞门建筑
502-6-a
m7.5砂浆砌片(块)石
m3
502-6-g
c20混凝土
m3
232.00
88.37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2-6-i
钢筋(不分规格)
kg
1.10
甲方供应钢筋
502-7
明洞衬砌
502-7-b
c25混凝土
m3
232.00
77.25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2-7-g
钢筋(不分规格)
kg
1.00
甲方供应钢筋
502-9
洞顶回填
502-9-a
土石(含碎石)
m3
25.00
502-9-c
m7.5号浆砌片石
m3
165.00
503-1
洞身开挖
503-1-a
土石方
m3
60.00
炸材由甲方按规定价格供应
503-2
超前支护
503-2-a
普通钢筋锚杆(不分规格)
kg
4.50
503-2-c
注浆小导管(不分规格、壁厚)
kg
5.50
甲方供应小导管、水泥
503-2-e
管棚(φ108×6mm)
m
170.00
甲方供应钢管、水泥
503-3
喷锚支护
503-3-a
钢筋(不分规格)
kg
1.00
甲方供应钢筋
503-3-b
型钢拱架(永久性)
kg
1.00
甲方供应型钢、钢板、螺栓
503-3-c
型钢拱架(临时性)
kg
1.00
甲方供应型钢、钢板、螺栓
503-3-d
格栅钢筋拱架
kg
1.30
甲方供应钢筋、钢板、螺栓
503-3-e
c20喷射混凝土
m3
300.00
82.66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3-3-f
c25喷射混凝土
m3
503-3-g
普通钢筋锚杆(不分规格)
kg
503-3-h
药卷钢筋锚杆(不分规格)
kg
4.50
甲方供应锚杆、锚固剂
503-3-i
中空注浆锚杆(d25)
m
15.10
甲方供应锚杆及配件、水泥
504-1
洞身衬砌
504-1-a
钢筋(不分规格)
kg
1.00
甲方供应钢筋
504-1-c
c25混凝土
m3
257.00
77.25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4-2
仰拱、铺底混凝土
504-2-a
c15片石混凝土
m3
136.00
66.28
甲方供应水泥
504-2-e
c20混凝土
m3
155.00
88.37
甲方供应水泥
504-2-f
c25混凝土
m3
155.00
77.25
甲方供应水泥
504-3
边沟、电缆沟混凝土
504-3-a
钢筋(不分规格)
kg
1.15
甲方供应钢筋
504-3-e
c25混凝土
m3
255.00
77.25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4-4
洞门
504-4-a
人行横洞洞门
个
3000.0
甲方供应钢材、水泥
504-4-b
车行横洞洞门
个
9000.0
甲方供应钢材、水泥
504-5
洞内路面
504-5-b
c20混凝土基层
m3
145.00
88.37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4-5-c
c25混凝土基层
m3
504-5-d
c20混凝土面层
m3
145.00
88.37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4-5-g
c35混凝土面层
m3
153.00
76.01
甲方供应水泥、添加剂
505-1
防水与排水
505-1-a
复合防水板
m2
4.00
甲方供应复合防水板
505-1-c
止水带
m
5.00
甲方供应止水带
505-1-d
止水条
m
2.00
甲方供应止水条
505-1-f
弹簧排水管
m
2.00
甲方供应弹簧排水管
505-1-k
φ116波纹管
m
2.00
甲方供应波纹管
505-1-l
沉砂井
处
750.00
甲方供应水泥
505-1-p
中心检查井
处
700.00
甲方供应水泥
505-1-q
c3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m3
216.00
甲方供应排水管、水泥
505-1-r
钢筋(不分规格)
kg
1.15
甲方供应钢筋
备注:
1.除本表中明确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按设计或配合比限量领用(不扣费用)外,其余费用全部由班组承担。
2.本表价格计算时由班组自已负责的部分材料价格:柴油7.20元/kg、炸药11.00元/kg、非电毫秒雷管5.1元/发,电雷管3.0元/发,导爆索3.0元/米,柴油7200元/吨,电费0.75元/度、砂石料60元/m3。
3.本表价格已包括除工人工资以外的费用的税金。
:
隧道工程施工作业责任分包合同条款
1. 承包方式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人工、包机械设备、包辅助材料、包施工后现场清理、弃土场整型环保及水保的责任承包形式。如班组(乙方)自有机械设备,需要签定机械租赁合同。
2. 施工作业内容
(1)洞门土石方开挖工作内容,包括石方钻眼、爆破、土石方挖(包括翼墙、端墙、仰坡、边沟、截水沟、急流槽等结构物基础)运弃,边碎落台整理、弃土推平、临时排水设施修建,以及风、水、电、场地清理、爆破飞石的清理等全部工作内容。爆破飞到征地线外的石块要及时清理干净,因此造成的费用乙方自理。所有石质边、仰坡及端墙必须采取光面爆破。如果甲方要求利用挖方作石料的,乙方应负责选料装车并运到管段内指定地点(选料与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2)洞门砌筑、明洞回填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开挖、石料修整、水泥砂浆的拌合、片石或块石砌筑、抹面勾缝、装饰、脚手架的搭拆、浆砌墙体养身、填土石方搬运、分层推平碾压夯实、预制块镶砌、洞门及洞口防排水、场地收整及文明施工等。
(3)边、仰坡支护工作内容,包含脚手架搭拆、锚杆钻孔、锚杆制作安装及压浆、钢筋网制作安装、喷浆料的装运拌合、风、水、电及场地清理等。
(4)洞顶截水沟工作内容,包含截水沟土石方开挖、水泥沙石搬运、砂浆拌合、浆片砌筑、抹面勾缝、沟体浆片养身和场地清理及回填等。
(5)管棚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套拱施工、预埋定向孔、钻孔、管棚制作安装、水泥浆拌合压浆封堵、风、水、电、小五金、场地清理及文明施工等。
(6)洞内土石方开挖工作内容,包含钻眼(含打锚杆孔)、装药放炮、人工找顶、通风排烟及风、排水、供水、电、耗材及(供风、排水、供水、供电)管线安装等,要求ⅳ级以上有条件的围岩必须进行光面爆破施工,否则平均超挖大于10cm将按实际超挖量从班组施工费用中扣除因此增加的混凝土材料费,局部(0.3m2)欠挖大于3cm将责令处理,处理费用由班组自行承担;在围岩较差,无法进行光面爆破的不良地质施工,也必须进行合理的超欠挖控制,若系人为造成超挖过大或坍方,班组应承担相应费用。洞内土石方装运与开挖合并计算,包含装渣、运渣、清理、机械找顶、掌子面机械找平、弃土场推平碾压、弃土场环保水保、运于指定填方地点及文明施工等。
(7)初期支护工作内容,包含风、水、电、喷浆料拌合、喷浆料运输、喷射混凝土、锚杆制作安装、钢筋网片制作安装、拱架制作安装、喷射面找平、小五金及清理和文明施工等。
(8)二次衬砌工作内容,包含设置纵向、环向、横向盲沟管和三通管、铺设防水板底面尖角找平、焊接安装无纺布和防水板、二衬钢筋制作安装、预埋接插石或接插钢筋、二衬台车移动对位脱模加固、堵头板封堵加固、混凝土拌合运输、解水泥袋或解粉煤灰袋、拌合站和搅拌机清理、混凝土灌注振捣、混凝土养身和修饰、小五金及清理和文明施工等。
(9)仰拱填充及铺地找平工作内容,包含虚渣清理、基底压实、混凝土拌合运输、解水泥袋或解粉煤灰袋、拌合站和搅拌机清理、混凝土灌注振捣、混凝土养身和修饰等。
(10)水沟电缆槽及中心排水沟施工工作内容,包含水沟电缆槽钢筋制作安装、架模拆模、混凝土拌合运输、混凝土灌注振捣、中心水沟及沟盖板(预制场建设、预制、运输、打孔、安装)、混凝土养身修饰、小五金及场地清理和文明施工等。
(11)装饰及防火涂料施工工作内容,包含砂浆拌合运输、混凝土底面清理、瓷砖或大理石安装、防火涂料运输和喷涂、养身修饰及场地清理等。
(12)路面板施工工作内容,隧道铺底混凝土面清理、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拌合运输、设置沉降缝(伸缩缝)、解水泥袋或解粉煤灰袋、拌合站及搅拌机清理、混凝土灌注振捣、混凝土养身和修饰及场地清理等。
3. 施工作业计价规则
1)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以立方米计价。洞内土石方开挖应符合图纸所示(包括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人行横洞以及监控、消防和供配电设施等的洞室)或监理人指示,按隧道设计轮廓线计算土石方。工程量不分围岩级别,以立方米计价。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以开挖工作面至规划弃土场为免费运距,如弃渣场变化增加运距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价。不论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价。隧道开挖的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价。隧道开挖过程,洞内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作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报价之中。
2)隧道洞门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栅(板)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及截水沟圬工,以立方米计价。钢筋以千克(㎏)计价。
3)洞口坡面防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立方米计价,锚杆及钢筋网分别以千克计价。洞身衬砌的拱部门(含边墙),按监理指示并经验收的工程量,分不同级别水泥混凝土和圬工,以立方米计价。洞内衬砌用钢筋,按监理指示并经验收的工程量,以千克(㎏)计价。任何情况下,衬砌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价。
4)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图纸示出而支付子目表中未列出的零星工程和材料,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名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细目中,不单独计价。
5)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监理人指示并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千克(㎏)计价;各种型钢以千克(㎏)计价;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为钢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价。
6)支护的喷射混凝土按监理指示并经验收的受喷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价,钢筋以千克(㎏)计价。喷射混凝土其回弹率、钢纤维以及喷射前基面的清理工作均包含在工程子目单价之内,不另行计价。
7)防水材料(防水板、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平方米计价,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计价;止水带、止水条按米计价。设计洞内排水用的水管按不同类型、规格以米计价。
8)仰拱、铺底混凝土、边沟及电缆沟混凝土,按监理指示并经验收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价。洞内混凝土路面工程以验收合格以平方米计价。
9)施工缝及沉降缝按图纸规定施工,其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子目之中,不另行计价。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为隧道施工的不可缺少的附属工作,其工作量均含在清单有关子目价格中,不予另行计价。
10)为完成上述项目工程加工安装所有工料、机具等均不另行计价。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主便道(不包括乙方管段内的场内施工便道)、临时供电线路(主线到变压器)。
(2)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向班组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对技术工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实验检测等实施指导、监督、控制、检查和验收;
(3)负责建立中心试验室,负责进场材料的复检,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日常技术、质量资料、变更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交验;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且已计价的包干费用款项;如业主不能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拨付有权进行调整,以保证甲方能维持工程的正常运转。
(6)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工作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作业进度等进行考核;如乙方未按或达不到业主、监理或甲方的管理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征地费用由甲方负责,且征地的范围及便道、弃土场的位置及方案必须由甲方确定。否则,甲方不予承担征迁费用。
5. 乙方的一般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对本协议规定作业内容的实施和完工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与甲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并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任何指令。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乙方拟进场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公证书。设备清单及公证书需作为合同附件。若经甲方同意租赁设备的,则须提供正式租赁合同原件。乙方承诺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机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若因乙方看管不力导致甲方材料、机具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应指定专人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安全、民爆器材的管理。所指派的人员必须有相应证件和满足甲方的要求并同意。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重视工程成品的保护。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和机械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不得随意调离现场。乙方为工程施工所组织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其完好率,以确保甲方工程的顺利施工。
(9)乙方施工、生活用电的低压端电线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电费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支付。施工范围内的便道修建及养护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费用。
(10)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按程序报验,确保路基的外形尺寸和填筑压实度等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否则,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1)未经项目部允许乙方不得将与本协议有关的图纸、价格、施工工艺、工法等转卖、赠送或告诉他人,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2)乙方不得将所承担施工作业转让或再分给其他班组或人员。如违反,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作业协议和临时劳动合同关系,将乙方清理出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13)乙方负责人(协议签订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劳动纪律,如有事需离开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或工区长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乙方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现场的时间必须不少于20天,每少一天将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罚金。
(14)乙方必须保证每月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且附上相应签证齐全的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债务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代为支付,所支付的民工工资在下一期的工程款中予以补齐。
(15)乙方石方开挖的石方甲方需要作石料使用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可利用的石料挑选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变卖或转卖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
6. 材料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爆破器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含钢筋、钢管、型钢及拱架螺栓、锚杆及其配件)、锚固剂和防水排水材料,并运至工地,炸材运至炸药库。乙方负责卸车及场内的倒运,妥善回收、使用。
(2)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构件。乙方未使用完的甲供材,应及时退还给甲方材料库房。乙方不能转手倒卖给其他班组或个人,也不能挪到其它任何地方,否则,甲方将按照材料实际采购价加运费的伍倍给予处罚,直接在乙方的劳务工资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并予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
(3)乙方如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甲供材的浪费、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4)为了降低成本费用,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施工作业所需辅助材料和小型机具,所采购材料应及时将发票送甲方机料部门进帐,办理领用手续。
(5)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器材属于国家严管物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程序申请、自行到甲方库存地点领用,必须遵守甲方爆破器材的相关使用管理制度,随时接受相关方面的检查。
(6)本合同约定施工炸材、油料及电费价格分别为:炸药11000元/吨,非电毫秒雷管5.1元/个,电雷管3.0元/个,导爆索3.0元/米,柴油7200元/吨,电费0.75元/度。市场价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7. 甲供材料的领用与结算
(1)乙方应根据施工作业计划每月25日前向甲方(机料科)报送下月甲供材需求计划,逾期不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甲供材需在计划内填报领用数量并签署名字,报经甲方现场技术员审核确认,由乙方人员到甲方材料库房办理手续、领用材料,甲、乙双方均需保存材料领用单据。
(2)乙方应在每月25日与甲方结算当月所领用甲供材料,以甲方机料科至少两人签字确认的材料调拨单作为结算的依据。领用甲供材料的材料款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加运杂费,在中期计价结算时予以扣回。
8. 质量要求与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要求。路基几何尺寸、线型和填方压实度必须符合前述规范及评定标准的要求,所有石质边坡必须达到正常光面爆破效果。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及所附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和甲方下达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分项工程检验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3)乙方要严格执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报检和验收制度,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果甲方复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到验收合格为止,不得延误工期,否则乙方应补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5)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第一、二次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再次发生或经甲方相关人员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和解除临时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1~2名上报甲方,在甲方的专职安全人员指导下搞好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防护或违章作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3)一旦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若乙方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对施工场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甲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因甲方人员错误指挥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在项目部库房领取,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操作证应提交甲方安全科备案。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人员若不听指挥、违规操作和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和罚款。
(8)乙方应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按甲方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区卫生每天要派人清扫,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许随意乱搭工棚。
(9)乙方所有员工应穿戴项目部统一的工作服,由乙方在项目部库房领取,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用的标志、标牌在乙方在项目部领取,并按项目部要求正确安放(安放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完毕后归还项目部,如有损毁,乙方应照价赔偿。员工行为文明,要佩戴由项目部统一规定标志的工作证,不得随便进入周边村民生活区,骚扰村民的正常生活。
(10)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无违章及打架斗殴现象,并配合甲方搞好与业主、监理及周边群众的关系。施工工具要摆放整齐,作业区卫生每天派人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土石方、洞渣及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生产生活污水必须经沉淀、净化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水渠和湖泊水库。
(12)如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单次产生费用在10万元以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单次产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乙方承担10万元,超出10万元的部份由甲方承担。
10. 施工配合
(1)如工程需要变更设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项目变更而导致部分停工,乙方应合理调整其它段落、部位或分项工程施工,不得向甲方要求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停工劳务费或工效降低等费用。
(2)乙方路基石方开挖的石方可作石料利用的,该石料属甲方所有,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进行统一调配使用,乙方不得变卖或转卖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可利用的石料挑选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3)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工序或交工验收,并应在施工作业交验后10天内将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工具撤场,将施工场地内的所有杂物、垃圾等废弃物清除出场,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生态、环境问题,尽可能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地形、地貌,满足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11. 承包费用
(1)根据协议暂定工程数量和生产作业包干单价计算得到协议包干费用总价。计价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准。施工作业范围变更应及时签署作业任务书确认。
(2)本协议约定的包干价格,包含人工费、劳保费、辅助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工地小搬运费用、劳务管理费以及按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税费等等,还包括不良气候影响所增加的施工费用。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3)驻地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给乙方收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4)协议单价已包括乙方承担的因气候原因和自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及其它费用。
(5)在合同签订15天内,乙方应提供合同总价1.5%的现金履约保证金。在中间计价累计扣留质量保证金达到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时,退还该履约保证金,但若乙方违约则从未结的计价款扣违约金。
12. 收方计价与结算
(1)完成工作量确认:每月25~30日,乙方与甲方收方小组(包括现场技术员、质检员、项目负责人、内业人员)共同现场核实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未经甲方收方小组确认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价。
(2)中间计价:甲方计价人员按照甲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经甲方检验和监理工程师检验为合格)开具《中期结算清单》计算乙方当月包干费总额。
(3)中间支付:
乙方按协议规定日期开工,开工一个月内甲方不付费用,开工一个月后30天内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验收收方计价。
当甲方从业主方获得计价支付后,按当月包干费总额的85%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10%作为安全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另外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时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否则甲方按实际修复或返工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待业主计价款到位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首先由甲方监督乙方支付民工工资和外租设备、运费、材料等费用,剩余工程款由甲方财务人员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4)终期结算:当乙方全部完成协议规定的施工作业内容,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实际完成总工作量,办理完工结算。每月开具的《中期结算清单》只能作为中间支付的依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凭证。
13. 包干费用支付与纳税
(1)人工工资据实造册发放(人工费不得高于工程计价总金额的40%);机具使用费凭机械租赁发票结算支付;若发生代购辅助材料,凭有效发票验收入库,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纳税的法规,及时缴纳有关税费。同时,乙方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14. 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整或返工,直到达到质量规定标准。分项工程质量未达标,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应分项工程包干费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果石质边坡没有达到要求的光面爆破效果,甲方将按实际坡面面积6元/m2计算扣减乙方的劳务承包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作业内容,甲方将按每延误10天扣减协议包干工费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累计延误罚款不超过暂定合同价的10%。
(3)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工期基础上提前完工,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提前交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业主奖励基金全额给予乙方实施奖励。
(4)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现甲、乙双方统一约定向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达不成协议时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乙方如果没有达到协议所要求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要求,并未能在甲方规定整改期限内改变现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限期将乙方清理出施工场地,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所完成不合格工程量甲方不给予计价与支付。
(6)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量提供作业所需设备将视为违约,甲方要求退场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乙方自身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广西建筑劳务分包价格篇6
建筑工程清包工价格 模板:19-23兀/平米(粘灰面)
砼:38-41元/立, 钢筋: 砌筑: 抹灰: 面砖粘贴18/m2.
室内地面砖(600*600 ) 15元/平米, 踢脚线:3元/米, 室内墙砖:25元/平米(包括倒角) 楼梯间石材:28元/平米,踏步板磨边: 石膏板吊顶:20元(平棚)铝扣板吊项: 蹲台隔断:120-300元/蹭位。
大白乳胶漆:6元/平米。 外墙砖:43元/平米, 外墙干挂蘑菇石:50元/平米。
屋面挂瓦:13元/平米。 水暖:9元/平米(建筑面积) 电气照明部分:6元/平米。
木工:18-24元/平米(粘灰面),木工35-50元/m2, 架子工5.5元/m2 ,
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1、 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2、 钢筋:40~75kg/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 ,合160~300元/平方米;
3、 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 ),合100~165元/平方米;
4、 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
5、 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6、 外墙工程(包括保温):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
能高达300~1000元/平方米;
7、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区档次,多层略低一些) ;
8、 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
9、 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 0.25-0.5平方米(与设计及是 否高档很大关系,高档的比例较大),造价90~300元/平方米,一般为90~150元/平方米,如采 用高档铝合金门窗,则可能达到 300元/平方米;
10、 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 30~150元/平方米(与小区档次高低关系很 大,档次越高,造价越高);
11、 地下室(如有):增加造价40~10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
12、 电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与电梯的档次、电梯设置的多少及楼层的多少 有很大关系,一般工程约为 100元/平方米;
13、 人工费:130~200元/平方米;
14、 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约为 70~100元/平方米;
15、 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 :70~150元/平方米;
16、塔吊、人货电梯、 升降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等 (约为总造价的 5~8%:约60~90元/平方米;
17、临时设施(生活区、办公区、仓库、道路、现场其它临时设施(水、电、排污、形象、 生产厂棚与其它生产用房) :30~50 元 /平方米;
18、检测、试验、手续、交通、交际等费用:
19、承包商管理费、 资料、 劳保、 元/平方米;
20、上交国家各种税费(总造价 米。
以上没有算精装修,一般造价约为
设计费(含前期设计概念期间费用) : 15~100 元/平方米;
监理费: 3~30 元 /平方米; 广告、策划、销售代理费:一般 30~200 元/平方米,高者可达
土地费:一般二线城市市区(老郊区地带)为 70~100 万/亩, 故折算房价为: 525~1500 元 /平方米,市区中心地带一般为 200
1500~3000 元/平方米,核心区域可达 300 万元 /亩以上,单方土地造价更高;一线城市甚至 有高达 20000 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单方造价; 三线城市、县城等土地单方造价较低,一般 为 100~500 元 /平方米,也有高达 2000 元/平方米以上的情况; 25、土地税费与前期费,一般为土地费的 15%左右,二线城市一般为 100~500 元 /平方米,
各地标准都不一样。
结论: 基本建设费是固定的,即使是不收土地款的动迁房,以国家最低标准承建, 造价也难 以少于 1000 元/平方米。实际上,多层普通商品房,建安成本大约在 1200 元/平方 米左右,
小高层与高层普通商品房,建安成本大约在 1500~1800 元 /平方米左右,档次越高,造价越
高。能让利的主要是:小区的档次、向政府交纳的土地费及地方政府部分 的税费、广告策 划销售环节的费用、装修费用等。另外,开发商的开发品质也有一定关系,如果一味压价, 品质是要差一些;民营开发商比国营 /政府开发商的成本确实也低一些, 原因, 一是大多数民营企业主要以效益为主导, 成本一般控制得好一些, 成本相对要低一些。 不论何种原因, 同品质的小区成本上下也不会超过 常见的基础常识
12 墙一个平方需要 64 块标准砖
18 墙一个平方需要
24 墙一个平方需要
37 墙一个平方需为
49 墙一个平方需为 计算公式:
单位立方米 240 墙砖用量 1/(0.24*0.12*0.6) 单位立方米 370 墙砖用量 1/(0.37*0.12*0.6) 空心 24墙一个平方需要 80 多块标准砖 一 个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 (转 ) 一、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1 、多层砌体住宅: 钢筋 30kg/m2